请遵守节水法规
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6-08-01
我国《水法》指出,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,即全民所有。世界各国也都规定,水是公共财产。因此,人人都应当具有公水意识。人人爱护水、节约水,反对浪费水、污染水,大自然才能与我们和谐相处,生活才能健康、幸福、美满。
水法
1993年1月18日,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,将每年的3月22日定为“世界水日”,用以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,提高公众对开发和保护水资源的认识。每次世界水日,都有一个特定的主题,至今已举办20届“世界水日”活动。
1988年1月21日人大常委会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,是在国家领域内开发、利用、保护、管理水资源,防治水害必须遵守的法律。水法规定: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,即全民所有;国家实行计划用水,厉行节约用水;各单位应当采取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,降低水的消耗量,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。在水源不足的地区,应当采取节约用水的灌溉方式。
1998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颁布实施,并确定每年7月第一周为“水法宣传周”。以后结合世界水日,把每年的3月22日所在的一周,定为“中国水周”,每年有特定的宣传主题。至今,已举办过25届水周活动。从1991年起,我国还将每年5月的第二周作为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。
城市供水条例
1994年7月19日,国务院颁发了《城市供水条例》。条例规定,城市供水实行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、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。应合理安排利用地下水。应优先保证生活用水,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各项建设用水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,严禁一切污染水质的活动。
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
1988年12月20日,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《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》。规定明确要求:城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。政府在制定供水发展规划的同时,应当制定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节约用水年度计划。行业应当制定本行业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节约用水年度计划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于40%的城市,新建供水工程时,新增工业用水量要经上一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同意。超计划用水应加价收水费。生活用水按户计量收费。新建住宅应安装分户计量水表。
水价与用水
水价格政策是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一种手段,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用户的用水量,特别是对于工业用水。事实证明,水价低廉,是造成浪费用水的原因之一。专家指出,水价提高10%,将使家庭用水降低3%—7%。